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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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刑事型类型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自诉种类轻微刑事案件等。在司法实践当中,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具备着许多特点,刑事型如被告人可以依法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自诉种类过程中提出反诉。

一、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刑事型类型有哪些种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自诉种类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案件。

二、刑事型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种类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刑事型适用调解,自诉种类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案件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律师在线提醒您,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三、刑事自诉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自诉案件不同会导致追诉期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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